我和肖华是在舞厅里认识的,他比我大二十多岁,对他的邀请,我总是很乐于接受。我去跳舞是为了减肥,而不是交际,对那些年长的男人,我是比较放心的。去年中秋过后的一个晚上,丈夫因为
去看看>>他不喜欢蝴蝶,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。蝴蝶是毛毛虫变的。 她喜欢蝴蝶,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,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。他们认识在学校里,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,
去看看>>她有一双非常秀美的手,白皙,细嫩,手指修长圆润。小的时候,身为教授的父母让她练习钢琴,十个指头在键盘上飞舞,如行云流水。而他只是校工的孩子,她练习钢琴的时候,其他孩子都闹腾,只
去看看>>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,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。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,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:他不回哈尔滨,我也不回苏州,我们就留在北京,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。
去看看>>怎么看他都是个幸运儿,既有北方人的高大又有南方人的秀气,既有南方人的聪慧又有北方人的刚毅,生逢世道兴盛,玩电脑可与黑客叫阵,高考不费事就是状元。毕业后许多大公司开出优
去看看>>这只高傲的猫走过美丽的花丛,他没有爱上任何一朵鲜花,他爱上了一只紫色的蝴蝶。鲜花们向猫展示着美丽,猫却对着蝴蝶说:“我爱你。”蝴蝶用她紫色的微笑说:“我爱
去看看>>她和我的朋友有点远亲,按辈分应该叫她姑奶奶。我只见过病重时的她,那还是我上大学的时候,陪朋友去她住院的医院里。那次她好像得了肝病,脸色黄黄的,眼睛浮肿。虽然病得很重,但是从眼角眉梢,还有厚厚的小嘴唇,仍然能看出年轻时的她,一定是个少见的美
去看看>>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,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,每次存10块钱。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,讲述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它的真实。 我和讲述者在列车上相遇。长夜无聊,免不了要谈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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